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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00905001 | ||
标 题 | 湖畔嘉苑二手房价格偏高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9月5日 | ||
信件内容 | 厅长您好,我想反映一下湖畔嘉苑房子被中介炒到八千多九千多甚至一万,这本是党和政府改善公务人员住房的一大好事,房屋拥有者被中介带偏,作为区直单位新工作急需购房的我来说,太难了。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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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统建住房是为解决区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职工集中统一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统建区直单位职工住房管理的通知》(宁党办〔2008〕5号)文件规定:“区直单位职工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统建住房“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出让,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让的,由本人所在机关建房售房单位回购,按规定另行配售。五年后出让时,要向建房单位申报,受让方必须是经过审查核准的区直单位干部职工,以保持区直单位职工住宅的属性。”关于你反映的现象,我们将从行业管理上予以高度重视,既遵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将发挥好行业调控引导作用。谢谢你的理解支持! | ||
处理时间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