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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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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办通〔2022〕56号


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宁东基地工会,各产业工会:

全区各地即将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工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卫计委 总工会 国税局 地税局 关于调整全区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45号)的相关规定,切实把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各级工会要结合地区实际,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要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职工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及时调整作业岗位;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等,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三、关注职工需求,深入开展送清凉等活动

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统筹用好工会各方面资源,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向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等活动。要充分运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要重点关注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志愿者等防疫一线人员,切实避免因高温天气长时间佩戴防护用品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级工会要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开展贴近岗位、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发放防暑知识资料、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举办知识讲座、进行健康义诊、组织应急演练等形式,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职工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切实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充分运用各地主流媒体、工会宣传阵地以及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方力量关心关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的安全健康,营造全社会关注职工健康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及时将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报送区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并于2022年8月24日前报送本年度开展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 人:蒋林、王乔立

电  话:0951-2090068,0951-2090070(传真)

电子邮箱:nxzghjjb@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