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22时42分,灵武市发生4.0级地震,震源深度19千米,震中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地震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村镇建设处第一时间与灵武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得联系,要求立即对所辖村庄农房因灾受损情况开展摸排,对受损严重房屋尽快组织群众搬离,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全力保障震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19日,厅村镇建设处组织相关部门和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等方面专家等一行9人,深入地震中心的灵武市郝家桥镇、利通区郭桥乡所辖村庄实地调研走访农村住房受灾情况,现场指导解决受灾房屋处置和保障农户居住安全问题。
为妥善解决受灾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要求灵武市、利通区尽快采取措施,保障群众安全过冬。一是深入排查农村房屋受灾情况。通过组织乡、村干部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公司的方式,对辖区所有农房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受灾房屋数量、房屋受损严重程度、受灾群众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同步对因灾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掌握群众受灾情况底数。二是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安全过冬。根据受灾农房安全鉴定结论和受灾房屋实际状况,对房屋主要结构安全、部分围护结构出现裂缝等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房屋,尽快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加固处理,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对土坯房或砖土混合结构房屋及受损严重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房屋,当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的底线,组织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借助租住安全房屋,以及改造利用安全的空置校舍、农宅、村部房屋解决安全过冬问题,待明春天气变暖后组织受灾群众改造受损房屋。三是因户施策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在全面摸底和安全鉴定农房的基础上,对受灾群众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分类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符合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政策支持条件的,动员群众积极申报改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额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全力支持农户改造建设安全、宜居住房;对不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落实农户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农户通过拆除危险房屋、加固改造、原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农村常年空置、闲置农房或城乡两栖居住农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出台政策支持农户自行拆除或改造成安全住房,消除农房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