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反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7日 17:10:00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规范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有效指导各市、县(区)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维护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规定,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在厅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