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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 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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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25302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后动态管理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564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

李振刚  0951-5179529  王凤欣  0951-5011154

邮 箱:nxjzgl@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52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后动态管理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依法办理。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依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二、监管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

三、办理条件。建筑施工企业新申请、重新申请、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12项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人员配备满足要求,企业标准化考核连续3年优良以上,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四、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重新申请、延续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主要负责人(A证)2名,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B证),按取得资质中建造师数量最多专业的最低级别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考核,取得资质专业中无建造师数量要求的不考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证),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含建筑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详见附件2)。

五、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企业办理新申请、重新申请、延续无须提供纸质资料,在宁夏政务服务提交申请,全流程实行网上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因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导致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时反馈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属地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继续有效;复核不合格的,电子证照标注“其他”状态。

六、日常管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调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坚持先进后出原则,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实时满足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电子证照标注“其他”状态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5XX


附件1

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内容包括哪些?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内容应包括: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宁建<>发〔202315号)执行,具体见该文件附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应包括: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及举报奖励制度;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危大工程管理(含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审查)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3.文明施工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包括:1.砌筑工(瓦工);2.架子工;3.木工;4.电工;5.电焊工;6.模板工;7.钢筋工;8.混凝土工;9.抹灰工;10.防水工;11.油漆工;12.起重工;13.管道工。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证明材料相关要求?应包括哪些用品器材?  

答: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主要指企业需提供相关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及关联的购销货物清单。货物(或劳务)发票须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包含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帽、劳保服或工作服、劳保鞋或胶鞋、安全带、灭火器、担架、急救箱、应急灯等。

非正常延期需提供近3年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什么材料?并注意哪些事项?

答:提供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或安全部等)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须为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须为本企业三类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上述三类人员证书应合格有效,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社保由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三类人员需持有效资格证书(关联的建造师证书注销或多企业同时执业的除外)三类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申请安许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合格有效,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除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电焊工证书外,其它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均须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社保要求参照问题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提供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培训教育考核记录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开展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须体现时间逻辑性、内容的关联性;考核记录须要素齐全,包括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培训考核记录含培训签到表、参加人员影像资料等要素。非正常延期需提供近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安许证申请企业管理人员工伤保险证明无需单独提供,在问题三中明确要求提供涉及的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由申报企业交纳社会保险,社保中已包含工伤保险。

总承包企业安许证延期申请时,需提供安许证有效期内所承接工程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安全生产责任险,如未承接工程应当做出情况说明。专业承包单位除在有效期内承接了单独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外,无需要提供按单位工程所缴纳的工伤保险。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遂道工程、铁路铺轨架工程、矿山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安许证延期时,应当提供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证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或雇主责任险)的,专业承包企业不能提供参保证明的,应当做出有效期内未承接工程说明,或由总承包单位缴纳的情况说明,并提供总分包合同复印件和总承包企业参保证明复印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替代意外伤害保险。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此条无论是申请安许证还是安许证延期均无需提供资料,在未领取安许证之前是无法承接工程,则不会涉及上述要求。领取安许证后所承接的工程,上述要求则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此条申请安许证只需提供针对本企业资质业务特点,作业人员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总承包单位提供不少于两个种类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专业承包不少于一个种类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无论是申请安许证还是安许证延期,均不需要提供资料,所承接工程的上述相关作业要求,则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不需要提供资料,上述要求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企业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演练记录。施工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后,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应急演练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十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期办理延续手续的,需要怎么处理?

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处理结果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由颁发管理机关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查。

十三、因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导致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怎么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主要体现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化,由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通过资质审批系统向属地实时推送,由属地对建筑业企业的人员变化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十四、企业调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坚持先进后出原则,怎么理解?

答:企业调整三类人员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最低要求。不满足最低要求的,不予办理。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序号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A

B

C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4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5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8

6

6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8

4

7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8

3

8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8

3

9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3

6

10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3

4

11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3

3

12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3

3

13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1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15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16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8

6

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8

4

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8

3

2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8

3

2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2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2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24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25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26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2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28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29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7

6

30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7

4

31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7

3

32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7

3

33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34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35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36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37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2

5

6

3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39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4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2

4

4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2

3

43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2

3

44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2

5

4

45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2

5

3

46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2

5

3

47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48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49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5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0

3

51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0

2

5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0

2

53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54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55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5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4

3

57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4

2

5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0

3

59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0

2

60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61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62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63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64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65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66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67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68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69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7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7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72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73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7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7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4

3

76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4

2

77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2

3

78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2

2

79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2

2

80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2

3

81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2

2

8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2

2

83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84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85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86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87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88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89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90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91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92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93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94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95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96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97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98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99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100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101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102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103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104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105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10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107

港口和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4

3

108

港口和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4

2

109

港口和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4

2

110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4

3

111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4

2

112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4

2

113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4

3

114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4

2

115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4

2

116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8

3

117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8

2

118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119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120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121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12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123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124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125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126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5

2

127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3

3

128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3

2

129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3

2

130

核工程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6

3

131

核工程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6

2

132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5

3

133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5

2

134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2

2

3

135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

2

2

136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2

2

2

137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138

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139

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140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2

0

2

141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2

0

2

备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