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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对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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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和“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近日,自治区建设厅发出通知,对抓紧做好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指出,村庄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各市、县(区)应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分解到乡镇,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责任,逐级落实。各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做好规划审查工作,严把规划质量关。当前,各市、县(区)要在认真组织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的同时,对相关政策问题及早组织调查研究,集中力量,尽快完成“塞上农民新居”和“千村整治工程”示范点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重点村庄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编制村庄规划,尊重和采纳农民群众的意见,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通知中强调, 各规划编制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农村规划技术小组,安排较强的规划编制力量,加强村庄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保质保量地完成承担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建设厅将把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和业绩将作考核、审查资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鼓励自治区设有规划设计专业的大专院校,在熟悉掌握村庄规划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技术下乡,组织师生到农村开展专业实习,帮助乡镇编制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