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今年“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千村整治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设厅加强厅领导联系点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并要求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转变职能,在注重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农村,拿出一半以上的精力,投入到农村工作当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
建设厅在加强厅领导与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示范点联系工作制度的同时,增加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系点联络员,要求在每个市(除固原市)必须抓出1个以上综合示范点,厅领导和联络员每季度、每月至少到联系示范点调研一次以上,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为方便联系指导,建设厅把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相关文件资料整理成小册,每人配备一本。
为转变职能,使各项拿出足够的工作精力抓好“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千村整治工程”工作,区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转变职能,全力支持农村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一是将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农村。拿出一半以上的精力,投入到农村工作当中,更多地关注农村,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除确定主管村镇工作的领导外,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都要赋有对口指导、督促“塞上农民新居”和“千村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实施的职责;充实村镇管理机构,调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农村第一线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各市、县(区)规划、建设部门精心组织好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村庄迁并方案,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川区各市县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山区各市县也要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年内完成任务;协调各乡镇政府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组织动员本系统的专业技术单位和人员为农村提供技术服务,为农民设计新型实用的住宅方案,指导或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三是重点抓好“塞上农民新居”和“千村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各市、县(区)规划、建设部门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村庄建设整治;协助、配合乡镇和村级组织制定建设整治计划,组织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指导;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筹措资金,整合项目,动员全社会支持示范点建设;加强资金、财物使用的监管,确保“塞上农民新居”和“千村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推广应用“塞上农民新居”新型住宅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加强政策引导,给农民作耐心细致的讲解工作,争取农民理解和支持;在突出抓好新村庄和新住房建设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旧村庄整治工作,以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和治理环境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整治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四是加强村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各市、县(区)建设部门以及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要把“塞上农民新居”和“村庄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工程施工作为重点,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个示范点都有至少一名巡查员,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村镇建筑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研究,编制适合农村应用的标准设计图集、施工技术方法和建筑知识常识手册,通过宣传、培训和开展技术下乡服务等活动,提高农民建筑质量和安全意识。为大力开展村庄规划建设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今年“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千村整治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设厅加强厅领导联系点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并要求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转变职能,在注重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农村,拿出一半以上的精力,投入到农村工作当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