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06年建设工作任务,近日,自治区建设厅将2006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38个要点内容,印发各市、县(区)建设系统各部门,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建设工作主要要点是:
1、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抓好“塞上农民新居”新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制定《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川区各市、县(区)基本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并完成30%的村庄建设规划。山区各市、县(区)完成15%的村庄建设规划。
3、继续狠抓“塞上农民新居”和村庄整治示范点建设。川区各市、县(区)确定3个以上、山区各市、县(区)确定1―2个村庄作为全区重点扶持的新村建设示范点;川区各市、县(区)确定3―5个、山区各市、县(区)确定2―3个村庄作为全区重点扶持的旧村整治示范点。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村庄建设整治的组织管理。
4、充实完善“全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引导和管制”等专项规划,开展“沿黄城市群发展协调规划”的专题研究工作。
5、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体制,制定《宁夏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定》和《宁夏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规程》,规范各类城市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实施等程序。
6、全面推行规划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公示制度、报告制度、述职制度和规划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联合自治区监察厅,在全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7、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完善推进城市化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督查落实。建立城市化发展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年内城市化增长率要达到1%以上。
8、继续深入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竞赛活动对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计划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以上。开展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促进提高运行效率。
9、出台《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降低建筑能耗。所有民用建筑按50%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图纸审查。全面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川区城市全面禁止、县城和山区市、县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城市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步伐,重点抓好银川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10、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标准。争取在年内出台《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突出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及动态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约谈和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制度。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10%。
11、基本完成建设领域2003年年底以前拖欠工程款,重点解决2004年以来新发生拖欠的工程款,特别要抓好政府工程的清欠工作。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欠发生。
12、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要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占到住宅开发量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