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在10月11日召开的全区“塞上农民新居”现场观摩总结大会上,刘学军厅长作了工作报告,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全区 “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指出当前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编制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布局规划,调整村庄布局,要遵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慎重设置村庄迁并标准,适度控制迁并力度。迁移村庄重点考虑“规模过小、位置偏僻、基础设施难以达到、有安全隐患、与重大建设发生用地矛盾”等因素。合并村庄重点考虑现状已基本相连或空间距离很接近的村庄,同时要从土地利用、设施条件、生活习俗等方面充分分析合并的可行性。编制村庄布局规划要对各村庄的职能和发展作出规划,注重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实现区域设施共建共享。当前,川区各市县区的村庄布局规划已全面展开,山区市县总体进展较慢,要加快进度,争取明年全部完成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要有农村的概念和特色,贴近乡村生产和生活,维护农村的自然环境,保持乡土气息和历史文脉,塑造村庄独特风格。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和整体风貌,不得通过“大拆大建”,拆旧换新,强求规划布局的整齐划一和新颖别致。要认真研究和组织交通,避免村庄道路网密度过大,道路占地过多。通过村庄建设规划有针对性解决农村人畜混居、宅基地标高不统一、居住与生产相互影响、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污水无序排放等普遍性的问题。
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分类指导,重点是规划积极发展和适度发展的村庄,规划控制发展和搬迁的村庄只提控制措施,可不编制建设规划。山区市县可将重点再集中,主要编制中心村和大庄点的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占地过大、布局拉得太长、基础设施配套困难等问题,小而零散的村庄可以不编制建设规划。位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应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不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二、提高建设农宅设计和施工档次。建设厅已陆续推出了30多套优秀农宅设计方案,今年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平房的设计进行专题研究,编印了7套13个序列的农宅平房设计图,已正式发送各市、县(区)。各市县建设规划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要为农民建房设计出多种方案图,丰富我区农宅样式。在农房具体建设过程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下功夫指导农民或施工队伍按图施工,维护设计方案和建设效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确保方案不变样,房屋不走形。
农宅建设中的色彩搭配直接影响房屋的视觉效果和美观程度。要重点注意三点:一是大面积色彩的种类不宜超过三种,过多显得杂乱无章;二是颜色搭配尽量使用同类色、近似色,慎用对比色和互补色;三是主色调避免走极端,慎用过暖或过冷、明度过亮或过暗、纯度过高或过浊的色彩。在 “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建设上正确运用色彩搭配,提升建设的品位。
三、加大旧村整治力度。由于现有旧村庄千差万别,条件各不相同,开展村庄整治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每个点的整治项目可以不同,不同区域的村庄整治要求也可以不一样,不搞“一刀切”,强求一致。旧村整治宗旨和目标就是健全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四个基本的整治工作又是相同的,即治路、治水、治乱、治脏。
四、确保实物、资金补助到位。“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建设要广泛发动企业参与村庄建设整治,激发企业支持农村的热情,实现企业效益和农村建设的“双赢”。今年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拿出500万支持“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
自治区今年对新建农户房屋的补助资金标准是每户3000元,同时对示范点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另补助500元。这部分资金要用好,补助到位。各市县承诺的补助资金要按时到位,及时兑现。2006年自治区补助的水泥已全部分发到各市县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水泥补助使用管理办法》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示范村庄水泥混凝土道路施工管理办法》管理好、使用好这批水泥,确保用在村庄道路建设上,保证建设质量,严禁挪作他用。
五、如期完成今年建设任务。各市县(区)在建的“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还有不少收尾工程,要抓紧时间,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抓示范点的建设要转变思路,放长示范点的建设年限,新建示范点要求用两年的时间建成,第一年至少要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第二年进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旧村整治示范点在两到三年内完成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第一年至少要完成一项最急需的设施建设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