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布资质管理三规定
建设部日前颁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明确规定了企业资质分类等级、资质申请和审批要求、监督与管理及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其余两部部门规章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厅办公室 杨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