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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启动 年内完成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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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启动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并在年内全部完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截至目前,全区仍有许多党政机关所属企业没有实现脱钩。160多户企业大多数效益低下,仅6家企业在去年实现利润超过200万元,部分企业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

    本次脱钩改革要求,区直机关所属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投资和挂靠的经济实体等,人、财、物要与机关脱钩。区直机关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与国有股权均纳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对极少数与现主管单位业务一时难以分开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由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业务由原单位管理的双重管理,对极个别有特殊情况暂不具备脱钩条件的企业,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资产规模较大、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将其应当保留的国有股权直接划转国资委,重新组建一批大规模、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公司;对规模小、有部分净资产但仅能维持的企业,国有资产采取多种形式退出;对资不抵债、发展无望的特困企业,在能够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实施关闭破产。

    齐同生强调,今后区直机关不准再组建任何性质的经济实体,不准再以部门或所属机构名义向企业投资或入股,不准接受企业挂靠。(记者 张唯)



《宁夏日报》 200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