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2008年3月31日,经我部住房建设规划指导督办办公室联系,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29个报告了地级以上城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制订公布工作的进展情况。
在全国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13个城市已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工作,占74.2%; 50个城市已编制完尚未公布,占17.4%;15个城市未编制完成,占5.3%。此外,云南、西藏两个省、自治区未上报情况。
甘肃、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已全部完成所辖地级以上城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制订和公布工作,现予以表扬。
河北省张家口、沧州市,安徽省淮北、蚌埠、安庆、阜阳、宿州、六安、滁州、巢湖、黄山、亳州、宣城、池州市,贵州省遵义市等15个城市的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尚未完成。请这些地区抓紧工作,争取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