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吴忠市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和壮大城市经济,促进吴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近日,吴忠市研究出台了11条措施,力促该市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11条措施主要包括扶持房地产企业发展、土地供应、税收、金融信贷、住房公积金贷款、舆论宣传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主要通过鼓励和引导有诚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采取分期支付城建规费、税收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降低住房交易有关税费,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第一套住房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视为第一次购买,享受贷款利率、税率和首付款比例等优惠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由20万元上调为25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限额由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调整为75%;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由不超过买总额的50%调整到60%;个人住房贷款由不超过20年调整为不超过25年;最长年限由不超过国家法定的退(离)休年龄调整为超过法定退(离)休年龄5年内。通过降低契税标准,暂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放宽年龄限制等措施,减轻消费者购房负担,培育市场信心,激发消费者的购房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