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对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的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内容来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住房保障、住宅与房地产业、抗震防灾、建筑节能等领域,大部分建议、提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重点工作。
为促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负责建议、提案承办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结合厅实际,对办理工作提出“四个明确、三个统一、一个确保”的要求,即明确承办处室、明确办理方法、明确办理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每件提案的答复结果由厅办公室统一审核、厅长统一签发、办公室统一寄送委员,确保办理质量。认真执行接收登记、与代表、委员共商、督查催办、厅领导审定、签发、资料归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质量。结合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每一件建议、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办理质量。四是创新方式,提高满意率。采取电话联系、专家分析研究、座谈讨论、实地查看、现场办理、邀请建议、提案代表、委员参与办理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愿和解决问题的要求,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五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把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区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发展的建议》(第1号)、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民住房建设的建议》(第41号)两件提案作为办理工作重点,力争在重点提案办理上实现突破,带动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开展。六是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厅《政务督办工作规定》,纳入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在年终进行考核。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