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建设和谐石嘴山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石嘴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嘴山市城市管理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规范“窗口”行业服务。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城市管理投诉处理机制,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执法用语培训、普及工作,用干部职工的文明言行、热忱的服务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城市管理规定》、《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容市貌标准》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环卫设施建设意见的》、《城市管理四级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三是按照市容环境卫生“四化八无四规范”的目标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辖区对城市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动员街道社区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清运各类积存垃圾,拆除违章临时建筑,保持居民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对各类集贸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治理出店占道经营、拆除市场内私搭乱建设施,使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城中村等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发挥市民群众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清扫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景区卫生干净整洁。四是对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区巷道(路)进行有效维护,保持城市道路基本完好,路面整洁,排水畅通,各种市政设施运行良好。五是严格落实城市公交规划,逐步增加公交数量,规范建设公交场(站)点,满足广大市民出行的需要,切实提高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市民对公交出行的满意度。六是加大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力度,着力建设城市路灯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保证城市道路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七是加强城市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和群众的居住环境。采取对原有的旱厕进行翻建改建、政府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的方式,下大力气新建36座水冲式公厕,改善了城市环境。
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石嘴山市城市管理局注重把评选标准变为城市管理目标,把评选方法转化为城市日常管理办法,把评选过程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市民整体受益、长远受益、真正受益的城市管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