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制定印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标志着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我区2009年稽查执法工作重点是通过开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城乡规划实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项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职责,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促进“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方案》明确了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和目标,确定了重点稽查执法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开展步骤。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今年5-6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检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5-11月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市、县(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督导。《方案》同时对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