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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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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组织全区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直管工程项目129项,287个单位工程,参建施工单位73家,监理单位33家。对跨年度的216个单位工程进行了复工监督检查,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27份、《当场简易处罚决定书》23份,对三个项目涉及的15家参建单位进行了工作约谈,确保了春季复工安全无事故。二是开展多发事故专项打击。为规范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从四月份开始进行了专项打击。采取“巡视车”的方式,对银川市辖区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共检查471项单位工程,覆盖面积占银川市工程数量的62.6%。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131名施工作业人员涉及的41家施工单位(项目部)依法进行了简易处罚。三是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和专项治理。从5月份起对全区的建筑起重机械从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实体安全状况以及参见各方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并在五个大市分别召开了专项治理通报会,以宣传、强制培训,经济处罚等方式,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整顿规范,起到了良好效果。抽查工程项目78个,单体工程196个,涉及施工单位57家、监理单位35家、安装单位19家,累计检查塔吊212台、物料提升机32台、施工电梯5台,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21份,并对3台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以及3台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塔吊责令拆除。四是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依法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11 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7份,催办通知书4份,处罚决定书2份。对19家停业整顿、3家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的告知、审批、送达、决定等一系列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五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工地。开展了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截止5月底,直管工程有119项工程建立了农民工夜校并对农民工进行了培训,对1313名“三类人员”,1176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考核。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验收标准对全区申报的20多项工程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促进了全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