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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项措施促进建筑安全生产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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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尽的职责。许多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工程、教育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生态移民和危房危窑改造项目、塞上农民新居工程相继开工建设,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只有保证安全生产,才能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迎难而上,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强化措施,严格执法,跟进服务,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建筑安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建章立制,规范监管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和安全监督的管理程序,推进全区建筑市场和安全监督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化监管格局,建立健全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办、延期、发生安全事故需暂扣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工作流程和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检查标准;重新修定了事故隐患处置与事故处理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制度;完善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起重机械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流程。为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现生产安全可追溯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三项行动”

一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2008年开始,把每年4月作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月。通过开展农民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月活动,促使施工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目前有119项个施工单位建立了农民工夜校,实现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目标。在去年完成2.5万名农民工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将再完成2.5万名农民培训,同时完成1.5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安置任务。对1313名“三类人员”,1176名特种作业申请人进行了培训考核,促进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任职和施工现场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组织全区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的复工检查全区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标准,精心组织安排,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现场执法,与在建所有工程项目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27份、《当场简易处罚决定书》23份(处罚金额26000元)。

三是开展多发事故专项打击。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发生,我厅先后开展了“三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使用和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塔吊责令强制拆除。有效遏制了事故发生。

四是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实现我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五市建设局签订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目标责任书。经各市考核验收和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09616日召开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评比表彰了24个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路作用。

三、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200810月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将检查结果、企业不良行为、事故单位、违法违规情况向全区通报,公开曝光,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把一批资质条件不达标、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事故频发、市场信誉差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实现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准入相结合,促进了建筑业结构调整,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保证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