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房地产业的冲击和影响,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制定完善政策,加强市场调控引导,将2009年确定为全区房地产企业诚信建设年。吴忠市房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吴忠市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11条措施》,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深入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诚信建设年活动。一是制定《吴忠市房地产企业诚信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诚信建设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诚信建设年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吴忠日报》开辟专栏,重点宣传报道诚信企业及经验做法,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市街心广场开展以“和谐社会、诚信房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房地产企业在《吴忠市房地产企业诚信宣言》签名承诺;三是以诚为本,树立品牌,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组织开发企业积极申报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该市民族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阳光骄子C、D区、永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永昌城市花园四期、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东方秦韵三个住宅小区顺利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专家组2A级住宅性能认定初审;四是推行“阳光开发”, 强化诚信经营理念。民族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阳光骄子C、D区的开发建设中,组织全体业主参与分部工程、主体工程的质量验收和竣工分户验收,让业主亲自见证建筑品质,做到成本、价格、销售情况三公开,自觉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永昌房地产开发公司严把建筑材料的采购关,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进行展示,提倡建筑施工质量“零失误”,售后服务开展“四验收”,让购房者“零问题”入住;五是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在开发企业中建立信息报送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房地产开发情况,充分利用房地产权属交易信息系统,全面采集市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市场运行状况,每季度公布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引导企业理性投资和居民理性消费;六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定期对房地产企业各项制度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信访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房屋拆迁、商品房预(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商品预售许可的审批审核环节,做到新建商品房项目手续不全、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不办理预售许可;企业信访问题未及时解决的,不办理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