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以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腐败行为,促进全区招投标市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督,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制定了《建筑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将投标保证金统一管理,有效应对投标企业出借资质大肆围标串标;建立了招标、建管、质监联席工作机制,各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招标人、投标人规避招标、场外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建造师押证制度,让“投标专业户”失去生存土壤;实行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约束,专项治理招标代理市场出借资质、挂靠资质的行为,严禁场外交易。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业配置,建立了评标专家日常行为记录制度和准入清出制度,形成良性循环的动态管理模式。针对个别专家评标不公正等问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转化,进一步提高了评标的质量,规范了评标专家评标的程序和行为,限制了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
三是搭建“一站式”服务办公平台,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在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服务办公平台,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中标后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报监、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许可证集中办理,保证了招标投标及后续建设手续管理事项办理高效快捷,公开透明。
四是“两场”联动,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实施了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对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了建筑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是推行政务公开,构建阳光、诚信的招投标交易秩序。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人等事项在宁夏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实现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一些大型政府投资工程和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加强对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建立了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签订廉政责任书,根据风险点制定了防范措施,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资料库,公开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发挥信用信息在资格审查、中标人推荐和确定等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自律,努力构建阳光透明、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