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纪检委、发改委、财政厅、区质监总站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入户走访、查看资料帐目、施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各市县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建设项目进展、质量安全管理、租赁补贴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建设项目46个,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1625套,改造购买廉租住房4500套;对 2.9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2.9%和96%。一是各市县都把住房保障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范围,普遍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了建设用地、配套资金,落实优惠政策,确保了计划任务的落实;三是编制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四是明确了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的规定,确定了城市居民低收入标准线;五是建立健全了廉租住房准入、申请、审核、退出机制,并实行了动态监管;六是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10.5亿元,有力地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市县重视不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开工建设;已开工的,建设进度缓慢,影响了廉租住房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的市县租金发放不够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宁夏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区各市县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要求建设进度缓慢的市县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今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完不成任务的市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年终效能目标考核中给予处罚。同时,督促各市县认真落实明年住房保障规划,提前做好明年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