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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圆满完成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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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开始,我区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为重点,在全区开展了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到9月下旬如期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以来历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2008年国家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已经基本落实整改,违规挪用资金和项目贷款、单位借款清收工作基本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贷款得到纠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截至930,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已达到137亿元,归集余额81.7亿元,分别比上年12月增加18.6%14%;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72亿元,余额37亿元,分别比上年12月增加21.5%16%;贷款逾期率由上年同期3‰降到1.8‰,下降率达40%

我区在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治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刊物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专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使群众了解公积金、使用公积金,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自查认真,整改得力。围绕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为把“控高保低”政策落到实处,各市都制定了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截至930日,全区缴交比例低于5%的单位已经全部调整到5%以上,缴交比例高于12%的单位全部调整到12%以内。

四是创新机制,加快发展。按照自治区沿黄城市带建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同城化的要求,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实施意见》,从91日起,在全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开通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重大疾病支取使用公积金,大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五是健全制度,注重长效。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管理中心修订完善了公积金提取、贷款、归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五级审批制度,健全了内控机制,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运行全过程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5个,对每个风险点划分等级,制定了防范措施。

    我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4月至20047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3200万元国债仍有2870万元尚未追回,存在较大的损失风险。二是住房公积金资金账户清理整改工作进度缓慢,需要加大力度。

巩固我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自治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一是对专项治理中的一些有效措施认真梳理归纳,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建立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督促并协助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国债资金追索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开展清收逾期贷款专项工作,对多次催促仍不还贷的,视情况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通过司法手段予以追缴;会同财政、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全区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各管理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分期分批到兄弟省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思想和理念,创新我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

四是认真进行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促进业务发展,实现规范管理。

 五是尽快制定《自治区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使住房公积金惠及到更多的城镇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