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出现的违规操作、挂靠出借资质、违法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规定等顽疾,近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建筑法》,对违规违法单位加大了检查和处罚力度。
在此次检查中,3家外省进宁施工企业因违法分包和伪造检测报告,被依法处罚40万元。在检查中,发现164人次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此次检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21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20份,处罚金额45万元。依法对3家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企业吊销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19家施工企业停业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17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大楼工程项目中,存在出借企业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7家区内建筑企业,依规进行了处罚和整顿。
转自: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