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和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的请示》,10月29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中卫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进行考核验收。
专家组按照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观看“创园”工作影像短片等方式对中卫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专家组在充分肯定中卫市“创园”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中卫市存在的不足。要求中卫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卫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城市绿化中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要提倡节约型园林绿化和注重生物多样性,要对保护沙漠景观的原生态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最后专家组形成一致意见:原则通过中卫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的考核验收,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