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冬季强降温降雪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户外、高空等现场作业的防范应对措施,遇有强寒流、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凡是未制定冬季施工措施、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不满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要求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撤出现场人员,严防发生事故。
二是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防范措施和深基坑、起重机械、大型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深基坑开挖、砼配制、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重点工序、模板支撑体系等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严厉进行处罚,确保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在全区组织开展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系统安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供水、燃气、供热设施、管线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要求各地园林主管部门和各风景名胜区做好公园道路、重要旅游景点、游人集中路段积雪清扫工作,在易滑地段铺设草垫等防滑措施,设置防滑提示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置,保障游客安全。
四是加强对既有房屋建筑的安全防范。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危旧房屋、钢结构厂房、仓储设施、集贸市场、工地简易厂棚等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暂停使用,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施工企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施工现场宿舍、工棚等屋面的积雪,防范坍塌等事故发生。
五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强降温降雪引发的各类险情及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全区建设领域生产有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