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工作主线,以有效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连续两年与2007年同期相比下降近50%,连续9年未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注销了安全责任不落实的25家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了19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8家发生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89家施工企业在宁夏日报上进行了公示,要求其限时办理,否则予以注销。
二是建立审查和现场勘验制度。严格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安全条件,严格实施专家论证、重大危险源清单和公示制度,坚持监督与整改并重,建立了源头控制、主动防范、过程监管、事后消项的动态监管体制,促进相关单位形成消违章、除隐患、重规范、严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治理。针对建筑安全薄弱环节和季节施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防范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厉追究责任,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了落实。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广创办农民工业校,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今年全区2.5万农民工持“平安卡”上岗,2289名“三类人员”和2402名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进一步提高了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办法》、《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程,促使安全生产监管由被动防范向事前预控转变。在日常巡查中,将容易引起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作为监管重点,严格规范其方案编制、论证、验收等行为,确保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是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规范施工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年评选出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55个,市级标准化工地190个,提高了全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