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学习学习贯彻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中,把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重要抓手,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举办了厅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专题学习班,集中学习了《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慧芳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准确把握《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
厅党组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四条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具体措施:一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落实工作,厅党组决定召开全区住房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大会,学习传达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牵头任务,与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与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政风行风责任书;二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厅党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去年四个单位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月份开始在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求每个处室、单位、每个岗位找准风险点,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深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好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两项牵头任务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等五项配合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五条禁令,落实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