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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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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我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逐步由城市向乡镇、川区向山区延伸,200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区确定了盐池县和银川市通贵镇等13个乡镇作为试点,全面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各试点县、乡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盐池县和通贵镇、良田镇、杨和镇、胜利乡、梧桐树乡、郝家桥镇、上桥镇、板桥乡、郭家桥乡、滨河镇、渠口乡等11个乡镇完成了“禁实”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试点县、乡镇将“禁实”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阶段性实施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禁实”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了“禁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盐池县下发了《关于在盐池县开展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实施方案》、《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其他各市县建设部门与各试点乡镇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试点县、乡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3.25墙改宣传日、6.12节能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墙改政策法规、新型墙体材料和“禁实”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个行业部门对“禁实”工作的认识,为禁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四是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盐池县对县城规划区内实心砖企业实施停产关闭,积极鼓励、引导墙材生产企业使用建筑垃圾和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严把工程项目图审、施工、监理、质量验收关,确保“禁实”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对新建集中庄点一律按照“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并建立定期巡查、信息报送员制度,严格控制墙体材料的使用。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工艺,利用区内石膏、工业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等本土资源,生产节地、节能、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与自治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的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禁实”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建设绿色环保节能建筑,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