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完善事故预防和防范机制,确保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打击非法违法市场行为,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商,严禁未办施工许可擅自施工。二是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会审制度和专家论证、现场公示、检查监控验收制度。三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注册备案,严格履行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程序和交底、交接、验收程序。四是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五是施工企业位必须对进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钢管、扣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钢管、扣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对居住用活动房所使用材料还需查验符合防火要求的检测报告,结构性用材(如悬挑支撑用型钢)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六是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模板支撑体系严禁钢木混用或使用不合格木支撑;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扣件搭设悬挑卸料平台和悬挑架体支撑体系。
同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综合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工程,一律给予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