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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加强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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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安排署,并要求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要强化服务和政务公开,依法建立告知制度,积极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创造便利条件;要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注重发挥运用和解、调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问题,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素质,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和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以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监察管理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设行政争议;要严格法律责任,依法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受理。对不履行告知义务、无不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以及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出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