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全区房地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立法机关审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调研起草我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稿)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二是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在全区构建形成三级联动、统一协调、全面覆盖、信息沟通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稳定落实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开展房地产开发用地监督检查,协调自治区国土、金融等部门,贯彻落实支持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调控政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健全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查处违规备案和随意涨价行为。加强市场调控引导,进一步优化企业结构。四是依法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巡查制度,重点查处圈地不建、违法开发、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注销资质证书,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景气指数和运行分析报告,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走势。推行商品房建设成本公示制度,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测分析,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和执法检查,监督开发企业准确公示商品房备案价格、许可销售房源等信息。六是深入开展房地产企业诚信建设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和项目,及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等级实行联合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推行诚信建设活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七是强化房屋权属登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推进房屋权属登记规范化创建工作,指导有关市县创建国家级房屋权属登记规范化先进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信访上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八是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加强房地产估价市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执业、违规评估等行为。鼓励引导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联合重组,减少企业数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房地产估价人员和经纪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九是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健康发展。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调研,修改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物业示范小区评定工作,引导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十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化建设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全区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