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大市场治理整顿力度,依法查处手续不全、囤积房源、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巡查月报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强化市场监管,跟踪督促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商品房销售活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在全区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历时一个月,分为企业自查、市县检查和区厅抽查三个阶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开发手续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开发或手续不全开发建设问题;在售项目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包括销售场所建设、预售许可审批、销售信息公示、销售价格备案审查和执行等情况;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制度建设、监管职能履行、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建立房地产市场检查领导机构,形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违规调价、随意涨价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全力维护住房销售价格基本稳定。对违法违规问题和查处结果,要及时公开曝光。目前,全区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