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
会议认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对于匡正用人风气,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厅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社会公信度和组工工作满意度。
会议要求,一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组织测试、电话询问、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形成厅党组成员带头学,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学,组工干部全面学、干部职工自觉学的良好氛围,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职工了解制度内容。建立学习分片包干制度,厅党组成员与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建立联系点,做好具体指导工作。二要通过新闻媒体、厅局域网、内部刊物、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交流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经验做法和体会、成效。三要结合厅人事工作实际,抓紧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厅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四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作为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组工干部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