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专家核查组对我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核查结果,近期,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拨付我区2010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1739万元,截止目前,我区共争取核拨中央财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6804万元,拨付资金比例居西北地区首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区要完成2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任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将改造工程列入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加强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对改造工程进行督查和指导,全方位探索改造模式和融资渠道,保证了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区的改造工作多次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好评。
国家奖励资金的及时拨付,为我区有既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提高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确保2010年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2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