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拨付了2010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亿元。
根据自治区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安排,今年全区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万户,自治区补助标准为川区特困户每户1万元,山区特困户每户1.2万元,其它困难群众每户6000元,这次下拨的资金,是按照各地区危房改造任务所需补助资金的70%安排的,其余30%补助资金将根据各地区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和考核验收情况分批下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财政厅密切配合,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已将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下拨到各县(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6万多户,建成7743户。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及时下拨,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