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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被列为2010年全国建材(水泥)下乡两个试点省(区)之一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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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区列为2010年全国建材(水泥)下乡两个试点省(区)之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中央启动了全国建材(水泥)下乡试点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抢抓机遇,厅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赴京,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报工作,请求加大对我区建材(水泥)下乡的支持力度。经过多方努力,国家建材(水泥)下乡试点初步方案中将我区列为2010年全国建材(水泥)下乡两个试点省(区)之一,为我区未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民新建自用住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目前,全区各市、县(区)未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民新建自用住房统计工作已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抓紧制定我区全国建材(水泥)下乡试点实施方案,尽快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