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我区住宅品牌,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区房地产开展“宁厦杯”评选活动,获奖项目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为宗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与房地产为目标,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为确保“宁厦杯”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提高评选活动质量,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宁厦杯”评选办法及评价标准》。
《“宁厦杯”评选办法及评价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广厦奖”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从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五个方面制定了评价标准体系。
“宁厦杯”评选活动的开展,对推动我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供应系统、四节一环保技术的推广利用、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必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产品功能质量和综合品质,促进住宅产业化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