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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五项措施破解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难题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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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和增值,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五项措施,破解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难题。一是严格贷款报告制度。要求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办理贷款后主动向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表》,并定期过问借款人还款情况,要求其按期归还借款。二是分时段多形式催收欠款。对逾期三个月的借款人采用短信温馨提示还款或电话催收;向逾期四个月的借款人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按时归还;对逾期五个月的借款人,向所在单位送达《协助催款通知书》,由单位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负责人通过诫勉谈话等形式协助催收贷款本息;对逾期六个月的借款人,由自治区纪委监察门要求借款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责成单位负责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催收所欠贷款本息。 三是严肃追究借款人党纪政纪责任。对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配合,拒绝接收《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有偿还能力不愿意还款等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要求所在单位主动协助做好催收工作,帮助教育借款人及时归还逾期贷款本息;对因拖欠贷款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借款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是还款情况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已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个人信用报告的一部分。五是依法催收欠款。对不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六个月以上的借款人,通过常年法律顾问送达《律师函》,依法诉讼追收。根据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与当事人协商同意后依据相关规定会同单位从其工资中扣还住房公积金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