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
六项制度分别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规定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三公开”,对公开的载体、内容、机构等做了明确要求,将有效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保障了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等,并明确规定执法过程中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度》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确立了对执法处室、厅属单位案卷评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范围、职责、措施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因故意或过失,枉法滥用或不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执法人员将承担过错,过错责任的种类按厅相关人事责任制度执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的执行,对有效规范厅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公信度,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