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银川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据了解,今年银川市将用4.44亿元公积金贷款资金建设34.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去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确定28个城市为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银川为试点城市之一。银川市现已通过《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将严格执行单套建筑住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银川首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4处:位于西夏区丽子园路以东、学院路以北、军区路以南的盈北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金凤区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的高桥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兴庆区胜利南街以西、唐徕渠以东的上前城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灵武市行政楼北侧、规划路以东的花畔里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项目中的经济适用房确定为银川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项目。项目将于今年开工建设,建成后,将为银川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约5000套经济适用房,解决近2万人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