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结合起来,为《条例》的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重点加强对新建物业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不达标、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依法招投标、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把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及时化解物业服务争议。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推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调解决区域内物业服务管理的综合性问题,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意识。继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完善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措施,增强《条例》的执行效果。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