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全区开展房地产市场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全区房地产市场大检查从即日开始,分市县检查和自治区督查两个阶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未经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违规变更规划、容积率,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图未经审查等行为。二是对已进入商品房预(销)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预(销)售商品房或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形式变相预(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销售方案未经审核、备案,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布,以及办理同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批销售、分段调价,不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和明码标价销售,未按规定公示相关制度和规定等行为。三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物业服务投诉、纠纷处理情况,物业服务提质扩面情况,以及各地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四是各地级市制定实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和市、县级联网实现数据全覆盖的工作进度和具体措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档案数据化任务完成情况。五是对各市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为年底达标考核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区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所辖区域内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和处理。对情节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