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开复工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结束后,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复查工作,对被通报批评的中卫市天和苑商住小区一、二标段、阳光华庭项目工程、黄河花园三期项目、康乾雅苑项目、向阳小区C区商住楼、黄河花园廉租房项目、御景华城项目程和美利工业区宁夏宇光能源实业公司捣固焦等8个项目工程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收到质量整改回复25份,安全整改回复34份。现场对5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51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5万元,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要求,分别下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通知6份。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工程,采取了定内容、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定处罚的“五定”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责任单位必须按时整改并回复,确保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下一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将从加大监管频率、深度和力度入手,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监管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五定”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凡失职、渎职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