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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为全县各乡镇配备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员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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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小城镇建设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促进村镇建设健康发展,隆德县为全县各乡(镇)配备了一名责任意识强、业务能力好、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职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员,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村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镇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严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镇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镇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及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查处全镇范围内违章建筑;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