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夏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 正文

吴忠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要打印         关闭

2010年,吴忠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开展集中整治,严格督查考核,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等措施,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全力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有效化解了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缴率低、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在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为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吴忠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单位。积极推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运作、产权单位协管、业主委员会提议、居民参与决策的“七位一体”新模式。按照“主管部门与乡镇共同管理,属地分类管理,城市住宅小区由所在镇管理、农民安置区由所属乡镇管理”的原则,将辖区所有住宅小区进一步划分管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结合本地实际,修订了《利通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新建和设施配套完善住宅小区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和管理使用等工作程序,修订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范签约、按合同履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三是实施专项整治,社会力量参与。针对老旧住宅小区数量大,改造经费缺乏等现状,坚持集中整治常抓不懈,将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定为住宅小区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月,明确相关部门包抓老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的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逐步改善老旧小区面貌。四是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及每个住宅小区的考核督查台帐,坚持每日必查、随时抽查,发现问题或接到居民投诉后,采取电话告知、现场督办、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解决,每月印发考核督查通报,奖优罚劣,对年终汇总考核成绩突出、业主满意的乡镇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得分名次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激发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五是加大支持力度,突破薄弱环节。为切实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老化、收费难、收费标准低、无人管等问题, 20106月以来共投入住宅小区专项集中整治资金达1700万元,缓解了老旧小区改造、维护资金缺乏的压力,维修小区破损公共设备,增设小区环卫设施,改善住宅小区环境。对物业服务企业新接手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助式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散居楼,两年内免收垃圾代运费和处理费,并合理安排拉运时间,做到上门服务,尽力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住宅小区提供方便。减免物业绿化用水污水处理费,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六是坚持示范带动,提升整体水平。大力开展“优秀企业、优秀住宅小区”等创建活动,树立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赢得居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上水平。根据住宅小区分布现状,就近划片,对老旧住宅和散居楼的服务管理区域整合兼并,采取“强联弱、好带差”等方式,开展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与老旧住宅小区“大手拉小手”结对帮扶活动,通过集中整、长期抓等措施,创造条件,逐步将老旧住宅小区推向市场化运作轨道,实行规范化物业服务管理。目前,吴忠市204个老旧住宅小区、散居楼、农民安置基本实现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