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拨了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4亿元。
根据自治区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安排,今年全区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万户,第一批向各市县下达改造任务3.5万户,其中:极度贫困户3000户,低保户6000户,其他贫困户13000户,生态移民13000户。自治区补助标准为山区极度贫困户1.8万元/户,川区极度贫困户1.6万元/户,山区低保户1.4万元/户,川区低保户1.2万元/户,山区其他贫困户0.8万元/户,川区其他贫困户0.6万元/户,生态移民0.5万元/户。这次下拨的资金,是按照各地区危房改造任务所需补助资金的74%安排的,其余26%补助资金将根据各地区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和考核验收情况分批下达。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已开工2.57万户,占第一批改造任务的73.4%。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及时下拨,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