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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六项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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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建设”原则,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点落实项目建设“四制”制度,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工程建设操作规程;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确保功能完善。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优化户型设计,力求在较小的户型内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三是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落实各方主体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排施工现场总负责人,全面协调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定期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评优评先工作;四是强化工程现场监理责任,监理单位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配备满足要求的、专业设置合理的监理人员,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监理合同,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理;五是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把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建筑材料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使用;六是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认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备案,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杜绝交付使用,确保了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