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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检查全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和生态移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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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日至7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移民安置房进展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移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生态移民安置房全部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施工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安全,总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大多数参建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生态移民安置房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检查中也发现,由于受土地审批、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影响了整体进度;个别市县已开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管理措施不落实,进场材料把关不严。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30份,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7份,要求当地建设部门进行处罚。对现场存在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标养留置、养护、标识不清无法验证实体结构安全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对主体结构混凝土进行法定检测;对外观尺寸存在缺陷的不合格钢筋,一律禁止进场使用。对存在质量和施工安全突出问题的14家施工、监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一年内禁止其在宁夏境内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投标,对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暂扣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将1家企业清理出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工地。同时,要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项目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工程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向10个市、县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其没有开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及时发现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设计优良、进场材料合格,结构抗震安全,现场施工安全。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筹措工作速度,严格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划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入住,让群众早日住上保障房,实现住有所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