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厅机关启动了“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这次争创活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到2016年上半年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分别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年、素质年提升年、转变作风年、密切干群关系年、廉洁从政年五个主题。
此次活动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结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标准,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树立公正廉洁形象,创造人民满意业绩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及阶段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开展争创活动。一是推广公开承诺。每一位公务员要结合工作岗位,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深化“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以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做出一流业绩为目标,积极开展“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推进效能建设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三是健全领导点评机制。各处室定期对公务员在活动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点评,每季度至少点评一次,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分管厅领导定期对各处室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任务完成、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价。四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采取调查研究、座谈交流、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将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奖惩、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处室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形式,了解和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将活动情况纳入各处室和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效不大的处室,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每个阶段任务结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中推荐“人民满意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