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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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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向各市县分解下达了今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100万平方米。其中:银川市45万平方米,石嘴山市5万平方米,吴忠市35万平米,固原市分配5万平米,中卫市10万平米。同时,向各市县下达了第一批改造补助资金1650万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改造内容。改造内容分为三部分: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温控和供热计量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改造,其中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必须改造门窗、山墙、屋面、北外墙。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分解落实改造任务,明确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改造工作任务、责任和人员三落实。要积极做好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改造项目在采暖期结束后立即开工,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改造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改造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将改造项目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关,严格项目施工质量和消防安全监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改造项目不得开工,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项目不得竣工验收确保改造项目实施效果和质量。